勞動訴訟一般證據種類范圍
勞動訴訟程序受《勞動法》的規定管轄,并由法規司法機構的規定和法規與勞動訴訟程序相匹配的一般民事或刑事訴訟的規定作為補充。
1、因涉及企業辭退、開除、辭職、退休引起的勞動爭議證明內容
2、追索勞動報酬的證明內容
3、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引起的勞動爭議證明內容
勞動訴訟,或稱勞動爭議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對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機構裁決或決定的勞動爭議案件進行審理和判決,并對當事人具有強制執行權的勞動爭議處理方式。
1、因涉及企業辭退、開除、辭職、退休引起勞動爭議的證明內容:
(1)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裁決。
(2)勞動仲裁委員會送達起訴裁決書日期的證明。
(3)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其他雇傭關系證明。
(4)工作開始和結束日期的證明。
(五)辭退、開除和開除員工的決定和通知。
(6)根據企業內部規章制度進行處罰的相關規章制度。
(7)員工違章證明。
(8)員工工資、資金及其他收入證明。
(9)用人單位支付的培訓費證明。
(10)員工必須約定服務期限。
(11)其他證據。
2.勞動報酬追索的證據內容:
(1)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裁決。
(2)勞動仲裁委員會送達起訴裁決書日期的證明。
(3)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其他雇傭關系證明。
(4)工作開始和結束日期的證明。
(5)工人名單。
(6)工作日數和應支付給工人的工資數額的證明。
(七)拖欠勞動報酬具體數額的證明。
(八)其他證據。
3、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引起的勞動爭議證明內容:
(1)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裁決。
(2)勞動仲裁委員會送達起訴裁決書日期的證明。
(3)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其他雇傭關系證明。
(4)工作開始和結束日期的證明。
(5)企業繳納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證明。
(6)員工工資、資金及其他收入證明。
(7)員工傷害鑒定及醫療費用證明文件。
(八)其他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