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無效民事法律行為的梳理介紹
無效民事法律行為指不具備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要件,不產生法律效力的行為。依據《民法典》,其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行為:不滿8周歲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如8歲孩子獨立買賣房產的行為無效。
虛假意思表示行為: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如為避稅簽訂“陰陽合同”,其中“陽合同”無效;以虛假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依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行為: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如甲乙合謀低價轉讓房產損害丙的利益,該轉讓行為無效。
違反強制性規定或公序良俗的行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但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如違反環保法規的污染行為、違背婚姻倫理的行為。
格式條款無效情形: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免除或減輕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以及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格式條款無效。
免責條款無效情形:合同中造成對方人身損害、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無效。
超長租賃期部分:租賃期限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融資租賃虛假表示合同:當事人以虛構租賃物方式訂立的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技術合同無效情形:非法壟斷技術或侵害他人技術成果的技術合同無效。
婚姻無效情形: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未到法定婚齡的婚姻無效。
收養無效情形:違反《民法典》總則編民事法律行為一章規定及婚姻家庭編相關規定的收養行為無效。
遺囑無效情形: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受欺詐或脅迫所立遺囑、偽造遺囑、被篡改的遺囑內容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