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證據不足能不能離婚
在中國,家庭暴力存在于許多家庭中,不僅侵犯了配偶的人身權利,而且損害了夫妻感情,甚至導致離婚。作為弱勢群體,婦女不能一次又一次地容忍家庭暴力。他們必須堅強,積極收集家庭暴力證據,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家庭暴力證據不足可以離婚嗎
如果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夫妻關系破裂,關于家庭暴力的證據不足,法院很可能不會判決離婚。如果想繼續離婚,可以在得到判決或裁定后選擇上訴。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可以書面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上訴將在收到判決的第二天起15天內提出,并在收到裁決的第二天起10天內提出。(一)二審人民法院在審理不準離婚的案件后,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按照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發回重審。如果不想上訴,半年后可以選擇起訴離婚。一般你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會判決你可以離婚。

二、如何收集配偶家暴證據
一,證人證言。家暴可能被其他人目擊,比如社區保安,比如家里的父母或者朋友,保姆或者鄰居等等。如果這些人親眼目睹了家庭暴力的發生,可以盡早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師以調查筆錄和記錄證據的形式向證人取證。
第二,家庭暴力發生后,如果你已經報警,警方會有警方記錄。通常,警方會有一套處理家庭暴力的法律程序。警察通常會在警察局分別詢問肇事者和受害者,并制作筆錄。
三、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時到醫院就診,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證明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如果受害者傷勢較重,公安機關要出具介紹信進行法醫鑒定,受害者需要及時去醫院治療,所以醫院的診斷書、醫藥費收據、病歷也是可以治療的。這些書證要保存好,包括后期對被害人的持續治療,相關書證也要妥善保存。
第四,如果受害者向婦聯投訴了家庭成員的暴力行為,婦聯同志處理了此事,并要求對方做調解工作,那么婦聯機構不僅可以有原始的工作記錄,還可以為發生的家庭暴力出具單獨的書面證據。
第五,如果這個問題已經向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反映,有關機構也可以出具書證。
第六,如果被害人曾經向雙方或者一方的工作單位求助過,工作單位領導也可以代表單位出具書證,當然也可以聘請律師調查方法。
第七,如果被害人與加害人發生糾紛時存在總回憶,那么這種總回憶也可以作為依戀的證據,或者當雙方通過協議或賠償事項談論離婚時,另一方在談論暴力行為時也可以是總回憶。
第八,家庭暴力發生后,如果對方已經寫了保證、告白、承諾書等文件。這些保證以后再也不會發生暴力的書面材料也可以作為證據。
第九,被對方毆打后,如果已經拍了相關照片或者有錄像材料,也可以作為證據。
當然,以上各項證據都只是針對普通案件,每一個家庭暴力案件都有其特定的情節。建議受害者應該及時咨詢法律專業人士,如警察和律師,看看有什么樣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