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的程序是怎樣的
中國法律規定離婚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一般來說,當一方不同意離婚或雙方未能就撫養子女和分割財產達成協議時,可以選擇起訴離婚。與協議離婚相比,訴訟離婚速度慢,費用高。那么關于起訴離婚應該注意什么呢?
在離婚訴訟中,一般先確定管轄法院。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訴訟遵循“原告為被告”的原則。一般離婚案件的原告可以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層法院起訴。
第二,起訴離婚,首先要確定訴訟策略,然后根據訴訟策略準備起訴書和證據材料。并向法院提交起訴書和證據材料。起訴狀由三個方面組成:一、原被告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等。二是起訴請求,如請求離婚、子女撫養費、財產主張等。第三是起訴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即你為什么要和配偶離婚。原告立案時需要提交兩份起訴狀和證據材料,一份給法院,一份給被告。
原告立案時還需要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結婚證遺失的,可以到原婚姻登記機關出具婚姻登記備案證明,或者到當地派出所出具證明信。如果要辦理訴訟中的子女撫養權和財產分割,需要帶上孩子的出生證明和財產清單。
再次,立案后,建議當事人及時與審判長聯系,明確是否需要財產保全和調查證據。
第四,在庭審過程中,如果涉及解除婚姻,我需要出庭問話。被告人拒絕出庭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0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可以傳喚必須出庭兩次的被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br />
開庭時,法官會先組織兩個人進行調整。調解過程中如果兩人協商達成一致,法官會組織制作調解筆錄,然后出具調解文書。如果雙方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法院將根據證據和雙方的態度判斷關系是否破裂,并決定是否離婚。
第五,一旦做出離婚判決,婚姻關系就解除了。一般一次起訴不太可能判決離婚。法院不支持離婚請求的,當事人可以選擇在收到判決后15日內提起上訴,請求二審法院審理,也可以在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